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 前 教 育 系
学前教育系学生晨练、晨读、
晚修、晚睡管理制度
为切实提高我系的学风状况,按照《学前教育系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系学生的实际情况,特此制订学生晨练、晨读、晚修、晚睡的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学前教育系学生晨练、晨读管理制度
坚持每天晨读或晨练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我系学生晨练管理,全面提高学生晨读、晨练的效果,经我系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现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学生晨读晨练活动从每学期第二周开始,至第18周(学校宣布开始停课复习考试)结束。(其中不包括节假日)。
2、每天的活动时间从早上6:20开始,至7:00结束。每次晨读或晨练不少于40分钟(一节课)。
3、本系一、二年级学生,除雨雪天气外,必须进行晨练,其余早晨,各班根据需要选择晨读或晨练,不得懒睡。
4、晨练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天在开始时,各班负责人必须在5分钟内整队、并协助系部检查人员清点人数,晨练结束后将出勤情况及时上报辅导员办公室。
二、考勤
1、系部考勤
由系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勤管理,选派责任心强的专门人员进行考勤工作,负责当日考勤情况并复核到场人数,当场记载有关信息,学生会每周通过宣传栏通报晨练情况。系领导和辅导员不定期抽查晨练情况。
2、班级考勤
由各班班长或纪检委员负责本班晨练考勤管理,并做好考勤记载,即时向班主任通报,晨练情况进入每位同学的综合考评测评。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应带头做好晨练。
三、奖惩规定
1、根据《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手册》的学生旷课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凡经学校批准的走读生和有病住院或伤残学生应提出申请,经系部批准后,可以不参加晨读晨练活动,因公(学生会等)值班的学生,按出操处理。
3、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一学期无故缺席5次以上,取消其本学期综合考评干部加分资格,并视其情况取消其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4、班级晨练出勤率低于80%的,取消评各种先进集体的资格。本系各班级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执行细则。
学期教育系晚修管理制度
一、晚修考勤:
1、要求晚修的晚上(星期日——星期四),由学生会检查小组到教室检查,时间为晚上8:00——9:30;
2、要上课的班级则以当晚上课课堂考勤为准;
3、要利用晚修时间进行练琴等其他的学习活动,须以班级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并报送系部审批。
二、晚修要求:
1、每个同学都要严格执行系部的晚修管理制度,养成晚修的良好习惯;
2、晚修期间应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或随意走动。
3、晚修期间不准讨论与学习无关的事或其他影响同学学习的活动;讨论学习问题时,不要大声讨论,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4、不要迟到、早退,甚至缺勤,如要请假的要履行请假程序,否则以旷课处理;
5、各班负责晚修的同学应协助学生会检查小组认真清点人数,不要谎报,瞒报。
三、晚修督查:
1、学生会每次晚修分定时和不定时两次检查各班晚修人数及秩序状况,并登记各班具体出勤情况。
2、若违反晚修要求的第一、二、三点的班级,学生会检查小组将对其进行警告,如警告超过2次仍不改者则进行登记,并给以相应处分。
3、系学生会纪检部将每周对晚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公布栏公布,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者请尽快在三天内与纪检部联系,逾期不受理。
四、惩罚规定:
晚修一次当一节课计,旷课、迟到、早退、请假的处罚标准与课堂考勤相同。
课堂、晚修考勤与综合测评,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请同学们一定按时、认真上课、晚修,不违纪,各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班级及学生会检查小组做好考勤登记工作,使我系的课堂晚修考勤工作顺利进行,营造更加和谐、优良的学习氛围。
学前教育系学生晚睡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关门的时间:周一至周日:晚上23:00关门
2、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一至周日:23:30
二、学生住宿规则
1、上课、晚修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
2、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时间到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3、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4、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5、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6、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7、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值日生或舍长必须关水、关灯并锁好门窗。
8、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在午、晚睡铃响前打扫室内、门前走道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9、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
10、要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1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12、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
1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
14、严禁观看黄色书刊或宣传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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