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实施,定向免培生的招生对象是海南省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幼儿师范学院负责定向免培生学前教育的组织实施培养,被录取的定向免培生须与我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镇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5年期满后还应继续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一)招生对象:海南省普通初中毕业生
(二)学制:基本学制为5年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系统、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工作、研究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并为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提供合格生源。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优秀的学前教育教师和管理人才。具体规格如下: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2.专业素质
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懂得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具备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特别是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幼儿园环境创设等关键专业能力;掌握幼儿教师应知应会的弹、唱、画、跳、写、说、授、评等专业技能;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3.人文与科学素质
具有较为宽广、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形成较深厚的人文素养;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审美观和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4.身心素质
具有一定的体育健康知识,拥有健康的体魄;形成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善于沟通,社会适应性良好。
三、职业面向
(一)定向就业
定向免培生须与我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镇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5年期满后还应继续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
(二)核心课程描述
1.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心理学、乐理与视唱、声乐、美术、舞蹈、钢琴。
2.专业核心课程: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组织与管理、幼儿园环境创设与指导、幼儿园家长工作指导、幼儿游戏组织与创编、幼儿文学、学前游戏论、学前课程论、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学前教育评价、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