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帮助大学生近距离接触司法实践,增强法治观念。学前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前往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展“以案为鉴,与法同行”学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由学前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杜文忠带队,学生党支部书记田中伟、学生党员代表、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等21人参加。
聚焦精查,深度审思
本次庭审对被告人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展开审理。被告人陈某因网络虚假兼职广告诱导,心存侥幸,妄图获取虚拟货币,将本人银行卡出借用于实施网络诈骗活动,致使犯罪活动顺利实施,最终非法诈骗30余万元。案发后,在检方教育引导下,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庭审期间,被告人陈某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法庭调查审理,如实提供关键证据。根据检方提供的事实证据,初步判定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款若干。但鉴于整个过程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深刻反思自身行为,对其参与诈骗活动的错误行径表达诚挚忏悔,法庭将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审判择期宣判。

聆听建议,汲取教诲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案件审理过程和判决依据,立足犯罪的社会危害,面向现场师生开展针对性的劝诫与普法教育。他指出,当前数字化浪潮席卷而来,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大学生作为网络使用的主体人群,应着力提升网络信息甄别能力,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有效规避因网络信息误导而陷入违法犯罪风险。他强调,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面对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保持理智、克己慎行,杜绝因贪图蝇头小利,以免给个人学业与人生发展带来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

此次学习教育活动,实现了“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学院和各基层党支部将继续发挥好带头作用,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法治教育机制,引导广大师生以案为鉴,慎独慎微,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在网络空间中,时刻绷紧防范之弦,抵制诱惑,筑牢反诈防线,以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与社会环境。
供稿|李秋萍
核对|田中伟 张文娜
审核|杜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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