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批〔20201〕3号)文件,学校组织人事处现组织校内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生的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各教学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详细见以下文件要求:
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1)(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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